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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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竣工验收邀标文件
2017/12/21 16:40:45  来源:本站

 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邀标文件

招标单位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 
项目名称专用汽车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
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 
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范、企业自主验收管理条例,参照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,为选定合格的验收总包单位及合理的价格,故发此邀请邀 标文件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专用汽车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
2.项目地点:镇江市金港大道456号
3.项目内容:依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工作,编制验收监测(调查)报告,出具合格验收报告
4.招标人: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4.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较大事故记录;
5.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令和条例;
6. 具有汽车类项目或机械制造类项目的验收经验。(附合同复印件1-2份)
三、投标
1.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竣工验收方案进行报价;
2.投标人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和报价单;
3.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密封;
4.开标日期拟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14:00。
四、评标
1.评标方法采用符合资质要求的合理最低价;
2.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留档保存一律不退还;
3.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;若只有2家时,则采用竞争性谈判;低于2家,重新邀标。
五、签订合同
1.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中标人确定后的7日内与其签订合同。
2.合同一式肆份:承包人两份、发包人两份。
3.签订合同时,发包人(需方)根据需要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整或变更,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。
4.承包人(供方)如无故不能按合同履约,发包人(需方)有权向承包人(供方)追究相关责任。
5.若承包人放弃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最终承诺条款时,发包人(需方)可重新确定承包人。
六、联系事项
单位名称: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金港大道456号
联系人:杨建龙
联系电话:0511-88786922
电子邮件: 15706178677@163.com
邮政编码:212006